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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: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
来源: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: 2021-05-20 10:13:31 浏览量: 174

5月19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(试行)》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(试行)》和《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(试行)》,并于即日起执行。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(试行)》提到,碳排放配额交易以“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”为计价单位,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,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.01元人民币。交易机构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。交易机构应当设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涨跌幅比例,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涨跌幅比例进行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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